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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动电源申请质检报告的情形以及对机构的要求
发布时间:2013-08-06

移动电源申请质检报告的情形以及对机构的要求

检验情形

1. 新产品和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。
2. 正式生产后,由于结构、材料、工艺有较大改变,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。
3. 正常生产时,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,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。
4. 产品长期停产后,恢复生产时。
5.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。
6.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。

检验机构

1. 产品认证或新产品鉴定:应在质量监督机构及相关认证机构认可的第三方独立检验机构进行。对个别特殊的检验项目,如果检验机构缺少所需的检验设备,可在独立检验机构或认证机构的监督下使用制造厂的检验设备进行;
2. 产品定期型式检验:制造单位现场具备型式检验条件的可以在制造单位现场进行;制造单位现场不具备型式检验条件的,质量监督机构及相关认证机构认可的第三方独立检验机构进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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